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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十戒
作者:彭金融  文章来源:探索真命www.cncatholic.org  点击数36875  更新时间:2008-7-1 8:17:5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
第一节 人人都应得到应有的尊重

  人不可以玷污、败坏他人的品格与名誉,反而应“隐恶扬善”,即是宣扬他人的优点,掩饰他人的短处。孔子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俗语有道:“来说是非者,必是是非人。” 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先向她投石罢(若八7)。” 因此,谁说别人的坏话,也就显示他本人“有问题”。  

  败坏他人名誉,就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就是害人。天主说:“不可作假见证,害你的近人(出二十16,申五20)。你们曾听过对古人说:不可发虚誓,要向上主偿还你的誓愿(玛五33)。”  
  
  第二节 人应生活在真理中,为真理作证

  孔子说:“人之初,性本善。”人还在母胎里就倾向于善与真理。这真理在基督身上全然彰显出来。他满溢恩宠与真理(若一14)。他召叫他的子民生活在真理中(咏119:30),并引导他们进入一切真理(若十六13)。所以,人就有责任尊重真理,并为真理作证。为真理作证,就是宣扬真理,诚实、诚恳、坦率地生活,并杜绝口是心非和假善欺人的言行。梵二《信仰自由宣言》强调:“人有其尊严,因为他们是人……受其天性的驱使,负有道德责任去追求真理,尤其是宗教的真理。每个人也有责任固守已认识的真理,遵循真理的要求而处理其全部生活。”

  违反真理的罪就是以言语、行为表示拒绝致力于道德的正直:对天主的不忠。对天主的不忠,人与人之间就会缺乏诚信,融洽的生活就会泡汤。人应对任何人守信,在守信中显示真理。这一切都宣于自己的生活言行。如果我们说我们与他相通,但仍在黑暗中行走,我们就是说谎,不履行真理(若壹一6)。因为耶稣说:“我是真理(若十四6),凡信我的,不留在黑暗中(若十二46)。”

  耶稣对比拉多说:“我为此而生,我也为此而来到世界上,为给真理作证:凡属于真理的,必听从我的声音(若十八37)。”保禄对弟茂德说:“你不要以给我们的主作证为耻(弟后一8)。”基督徒在为信仰作证时,应果断、明确、坚定地表明自己的信仰:我就是基督徒。基督以正义的言行,证实真理的存在,引导人认识真理。梵二《教会传教工作法令》11说:“所有基督徒,无论生活在什么地方,都应借生活的榜样及言语的见证,显示出他们因圣洗而成了新人,并因圣神的能力借坚振圣事而强化。”

  对信仰的真理所作的至死不屈的最高的见证,就是殉道。殉道者就是以自己的生命为信仰死而复活的主与真理作证,勇毅而忍受死亡。殉道者——安提约基雅的圣依纳爵说:“你们让我成为猛兽的食物,只有借着他们我才能到达天主那里。

  真理的见证人要恰如耶稣一样,是一个真诚的可靠的人,以自己真实的生活,引证真理,使别人有信心接受真理。见证人最重要的生活是如何活出真理,使得别人对他有一个信靠的心,而不是如何宣讲真理。在爱德中持守真理(弗四15)。真理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见证人不单只维护真理,而也要爱德,从而使他的见证变得对人有帮助。基督徒作见证时,应在圣神的推动下,要有勇气在不正义的权威者面前,即使冒着生命的危险,也要为受不正义对待的无辜者作证。

  第三节 口舌是为赞美主和使听者得益

  谁若在言语上不犯过失,他便是一个完人,也必能控制全身。试看,我们把嚼环放在马嘴里,就可叫它们顺服我们……同样,舌头虽然是一个小小的肢体,却能夸大。看,小小的火,能燃着广大的树林!舌头也像是火。舌头,这不义世界,安置在我们的肢体中玷污全身,由地狱取出火来,燃烧生命的轮子……我们用它赞颂上主和父,也用它诅咒那照天主肖像而受造的人;赞颂与诅咒竟然从同一口里发出。我的兄弟们,这事决不该这样(雅三2-10)。

  上主天主给我们的口舌是为了赞美主,为真理作证和表达思想。耶稣说:“你们的话该当是: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他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五37)。”孔子说:“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说话时不仅应该诚实,还该按自己的能力,多说有建设性的话,造就人的话,使听者获得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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