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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木德式的思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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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5-19 08:5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下面是我在一个民企的讲稿,整理未完,先把一部分发在大家,和感兴趣的朋友共享:

塔木德式的思考方式

很高兴,也很荣幸,可以在贵公司的周末聚会上发表演讲。我想说的主题是塔木德式的思考方式。来之前,我并没有考虑什么风险,反正这里不是纽约和特拉维夫,这里只是大陆,而且大家都对犹太教一无所知,所以即使讲砸了也没有关系!

我首先要说说我今天不打算和大家介绍和讨论的话题。
我不准备从宗教文化的角度去谈论塔木德,但是你当然会认为,这本古老的犹太教典籍本来就是宗教性的。可是,难道我们仅仅只有从宗教的角度看待这本著作,才可以有所收益吗?或者,如果你不是一个犹太教徒,你就不可能从它之中学到些什么吗?我想告诉你,那些担心是不必要的,至少,今天在座的各位,对犹太教也都一无所知,而你们的信仰也许就是赚钱养家,空余的时间可以出去旅行或者做你喜欢做的事情。你不需要非要去把犹太教研究得很仔细,才可以接近塔木德,实际上,事实远非如此。
我也不准备把现在书店里那些塔木德的商书来整段整段读给大家听,我个人讨厌那些书,这么说,并不是因为那些书是垃圾;我相信有人可以从它们那里获得很好的启迪,但那些启迪从其他励志书籍中也一样可以得到。那些书里的经商法则,我也并不认为是犹太人特有的,或者里面总结的原则是犹太人发明的。如果一个人选择任何一个民族,选择这个民族的一些精英,把他们的人生经历主观化的总结出几条金律,你是否觉得这就可以代表整个民族的东西呢?我相信有理智的人不会轻信这些说法,但如果你的意思是说:读这些书,可以给你一些启迪,而这些观点究竟是不是犹太人特有的,对你来说并不重要,那我觉得,你去读那些书也没有关系,因为至少,很多这样的书,里面宣称的大都是诚实经商和贸易开放性等等,这些道理至少本身并没有什么不对。
另外,我也想避免一个陷阱,就是告诉大家塔木德有多么的好,或者多么的完美。尽管我内心里觉得它是一部非常伟大的典籍,但是我并不认为它的所有论点都是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的,事实上,它所说的事实,讨论的内容,多数是神学的,而且里面充满了荒诞不切合实际的东西。但是幸好,我一直有一个观点,有些东西并不因为它不科学就不好,爱情是不科学的,但多数人都喜欢它。因此,我不会宣称塔木德是一本完美的集子,我只会告诉你,它是一本美妙优雅的集子。


各位,我从很早的时候就接触塔木德,如果一个从来不知它为何物的人,跑过来问我:“塔木德是一本什么书?”我会告诉他:“这是一本挑战你逻辑思维和充满悖论却不乏想象力的辩论集子。”
犹太教是一个从很多方式和不同水平上让人感到满意的宗教,它展示了犹太教如何联系人的自然思维能力和创造力去跟随上帝的意志的画卷。犹太人的这种特点扎根于塔木德,这本宗教性的典籍影响了以色列人的思维,进一步说,这些影响并不全然是宗教性的。
那么究竟什么是塔木德呢?首先,它是一本口头的犹太法律集子,编撰它的学者和圣人一起维护了《摩西五经》的延续,并且进一步将其精细化,适合可能发生的很多变化。在塔木德时代,人们不断编撰和评注它,使之不断扩充,当然,你要记住,它是口传性质的,所以,很多观点是从一群学者传到另一群学者,它充满了记忆性和重复性。

一般人学习塔木德困难的,一个显著的难点在于:你怎么去抓住很多事例的共同抽象原则?就像拉比在法典里不断唠叨琐碎的细节问题,他们的目的在于什么?他们在寻找一个普遍的原则,借由这个原则,不同的细节被合理的解释,并且从字面里琢磨出来的各种可能性之间存在的矛盾可以被依次协调。

让我举一个例子给各位听,有一个问题:犹太人习惯在安息日的时候去摩西会堂,在现代的城市里,很多会堂会设置在市郊,如果你想去那里,从你住的地方走过去是不现实的,因此,一般人会想到开车过去,问题的关键在于安息日是不允许工作的,而且在塔木德里禁止了很多事情的发生。那应该怎么做呢?
这个问题放到了犹太人的法院,思考会如何进行呢?
首先,原则被建立起来了:(1)上帝一定不希望看到一个空空的犹太会堂;(2)而犹太人也不应该打破上帝的诫命。
其次是琐碎的论述,譬如有人会问:但是谁说开车去犹太会堂是工作呢?上帝和摩西都没有这么说过。也有人会反驳:而我们假定让一些年纪比较大的犹太人走路去会堂,这么长的路,加上夏天的炎热和冬天的寒冷,难道这不是一种对身体健康的不负责任吗?另外,有人引述其他学者的话说:犹太圣人也说:严格按照字面意思去呆板的解释是蠢货!
然后就是搜寻支持各人意见的类似的例子了,有人拉出1900年的一个例子,当时在美国有个犹太人开车去参加聚会,未被犹太教组织惩罚,原因是有一个拉比说他开车去会堂不是工作而是一种快乐的义务。然后,和此类似的案例被一一提出来,并且问无数琐碎的问题。
如果你问我,那么结论呢?这就是我要告诉大家的,我们现在不需要结论,也许结论在讨论中已经逐渐形成了,但是在犹太教法典的精神里,结论并没有争论重要。
这就是犹太教法典的一个精神之一。

塔木德学者如何接近他们内心的结论,又是如何可以同时得出一对完全矛盾的论点的?对于这个问题,我来给大家举一个物理学的例子:
当我们握着一个球,然后举起来放手,它一定会自由落体并且落到地面上,我们对这个现象的解释是什么?有两个思路可以进行:
(1)我们可以说那个物体最好还是落下,因为假如它不落下,就代表很多物体也会漂浮在空中,而对我们的生活造成阻碍,如果我们要消除这些阻拦,就必须要发明固定它们不随意漂浮的方法,那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无穷无尽的劳动,而神圣的上帝肯定知道这个,因此,他就命令那个物体必须落到地面上去,以免制造前面所说的一个不完美的世界。
(2)我们也可以说,通过观察,我们考虑到有一种力量导致它落地,在地面和球体之间有一个吸引力,也就是地心引力。
第一个方式是通过问“为什么”来进行的,而第二个方式是通过问“什么”来进行的;或者我们说,第一个方式哲学式的,第二个方式是科学式的。

现在当我们了解这个实际的世界时候,我们首先总想知道为什么,这促使犹太教学者同样去从这个角度去理解上帝的意志,拉比们尝试进行各种解释,甚至很多荒谬的解释,来告诉我们为什么事情是这样,而不是那样。
而另一方面,拉比们也进行科学式的推理,各种细节性的事例被放在一起,要么归纳,要么演绎,犹太教学者可以从这些细节中得到广泛认同的原则,这些原则又和很多不同的原则进行对比。

现在让我们来举个例子,我将要说的是我的朋友给我的杰作,他和我一起学习犹太教法典,于是我们就一个问题开始法典式的辩论,这是他交给我的作业:

我们的主题是:销售盗版商品是有责任的,那么购买盗版商品呢?

如果你说有责任,那么如果你在购买之前并不知道它是盗版的,那怎么解释呢?另外,消费者在购买假冒商品后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法向商家或者厂家提出诉讼,那么,也就意味着,购买假冒商品本身并不需要负责。
如果你说没有责任,那么如果你在购买之前就知道它是盗版的,那怎么解释呢?另外,批发商在购买假冒商品后可以转销谋取暴利;又或者,购买盗版商品刺激了盗版行业的发展,那么也就意味着,购买假冒商品本身需要负责。
两者不一致在什么地方?前者在于购买者在购买之前并不知道商品是盗版的,后帐在于事先知道;前者在于购买者购买了盗版的商品后不作销售,而后者不是如此。
但是出现一个矛盾,如果那些在购买之前不知道商品是假冒的批发商购买了商品后进行销售,他们有责任吗?而他们在购买之前并不知道商品是假冒的,那怎么解释呢?但是,批发商怎么会不知道他们所要购买的东西的真伪呢?既然他们批发这些商品,就理所应该对这些东西有必要的了解。
有一次,我去商店购买蜂蜜,却买到假的,于是我去商店问老板怎么回事情,老板告诉我,他只是从批发商那里进货的,他不知道这个蜂蜜是假的,于是我去找到了批发商,他的回答是,他是从厂家那里进货的,又怎么知道是假的呢?
对此,我的观点是:批发商对此需要负责,但零售商不要;因为批发商有责任去知道他所进货物的真伪。那么为什么零售商不需要负责,因为零售商不会直接和厂家打交道,其次,因为批发商可能会吃厂家的回扣或者故意抬高价格,所以零售商可能不会从价格里得到必要的信息,因此,他不需要负责。
一个问题被提出来:那么那些不直接和厂家打交道的批发商呢?他们也不和厂家直接打交道,同样他们也不可能从价格里得到必要的信息,那么怎么解释?
另一个问题被提出来:那么那些直接和厂家打交道的零售商呢?他们和厂家直接打交道,那又怎么解释?
我们可能说,零售商和批发商都需要对商品的真伪负责?因为你不可能辨别商人究竟进货,又究竟怎么控制价格,而消费者可能从假冒的商品中受到巨大的伤害,因此,零售商和批发商都需要对商品的真伪负责。

现在我们明白了,假如你购买商品的目的是为了转售,那么你有责任对它的真伪负责!
现在一个问题被提出来: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可以轻易分辨,难道那些商人要花巨大的精力去购买识别的设备,或者花巨大的时间去分辨产品的真假吗?毕竟,他们不是造假者。
因此,我们必须规定:对那些需要花很多精力分辨真假的商品,批发商和零售商不需要负责;而对剩余的,他们都需要负责!
然后一个问题被提出来:有些商品很难分辨,但它们价格昂贵,销售利润高。难道对这些商品,商人不需要负责?
另一个问题被提出来:有些商品很容易分辨,但它们价格便宜,而量却很多,难道对这些商品,商人需要负责?
第三个问题被提出来:有些商品很难分辨,但它们的真伪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巨大的伤害,难道这些商品,商人不需要负责?
这些问题没有被解决。

如果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转售,那么购买者不需要负责。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他们购买是为了消费,或者为了送给别人消费。如果他们事先不知道商品是假冒的,那他们当然不需要负责;但如果他们事先知道商品是假冒的,那难道他们需要负责?
一个月收入只有1000元的人,他买不起价格昂贵的正版货物,只能消费价格便宜的假冒货物,那难道他需要负责?而一个月收入超过5000元的人难道就可以因为购买假冒而负责?两者的收入可以决定他们可不可以购买假货吗?你可能觉得这不公平。因此,这不能被接受。
一个问题被提出来:一个消费者自己购买货物,即使他有责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但是谁去判断他事先是否知道商品的真伪?即使一个人去购买时知道它是假的,但事后他告诉你他以为那是真的,你如何分辨?
有人说:对一个价格过于低于市价的非常便宜的东西,你不可能觉得它是真的;或者对于一个质量很差的东西,你也不可能觉得他是真的。
但我会反驳:一个乡下人去城市里买东西,他怎么可能知道一些商品的市价呢?如果他以前从来没有听过CD,而第一次去买CD,他怎么可能知道自己买的是盗版呢?你也许觉得他应该知道,但是他没有理由知道,而且他为什么需要对此负责呢?
我也会反驳:对于很多人来说,质量也构不成知道真伪的条件,因为首先,你可能还没有使用,其次,很多真的和假的质量区别不大。
我们可以知道,对于一个可能对消费者造成危险的商品,你不可能去买个假的东西回来,因为你怎么可能故意想让自己接受如此的危险消费呢?有人反驳:穷人就不是这样,因为他们买不起。

那么对于对盗版商品的购买可能造成的盗版市场的繁荣呢?
有人会说:有人买才会有人去卖,你去购买盗版,就增长了售假者的气焰。因此,你要负责。
而有人会说:的确,我们去买盗版就构成对市场的刺激,但我们有什么错呢?前面证明过,谁都没有办法证明我们事先是否知道它是否是盗版。那我们可能觉得自己买的是正版,那么我们又有什么错呢?
他们相同在什么地方,每个人都认为我们不应该在事先知道它是盗版的情况下去购买它;区别在于,如果你最后还是购买了,你是需要负责还是不需要负责?两者的区别在于:‘应该’和‘负责’的区别。大家都认为我们不应该这么做,但如果你做了,前者认为你不需要负责,后者认为你需要负责。


。。。。。。。。。。。

问题可以无止境讨论下去,也许我们没有得出什么结论,只是在一些琐碎的问题之间论来论去,似乎看上去这是没完没了,但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如果我们适应性构造出一种逻辑性的线索,就可以从中得到无数的答案。

现在我们再在从犹太教法典里引用一则:(关于下面这段稿子,可以去公共邮箱或者我的blog)

密西拿首先说一段法令,大概是这样的:
(幻灯片)

下列的物品要公共招领:
(1)用容器盛的水果或空的容器,
(2)装有钱的钱包或空钱包,
(3)成堆的水果,成堆的硬币,
(4)三枚摞在一起的硬币
。。。。。。

革马拉是这么开始论述的:

(幻灯片)

密西拿说了什么?拣到的人一定会宣布: 如果他在一个篮子中发现水果, 或只是一个空的篮子, 或发现有硬币在一个钱包中, 或只是一个空的钱包 , 或成堆的水果 , 或成堆的硬币,或三枚摞在一起的硬币, 放在私人领地的小捆庄稼,从作坊搬运出来的羊毛... 这些他一定要公开招领!

革马拉从一开始处理发现的水果和硬币问题:

因为他在篮子中发现水果,或在钱包中发现硬币 , 所以他需要发布公开招领!( 从这个说法我们可以推断)如果有人在篮子不远处看见水果,或在钱包不远处发现硬币,那么那些东西就属于拣到的人? [ 水果和硬币没有可被辨认的标志,我们不可能肯定那些都是从篮子里或者从钱包里漏出来的;因此,他们能被拣到的人占为己有。 篮子或钱包则必须发布招领启事! 因为他们有被辨认的标志]。


也就是:既然密西拿规定‘容器盛的水果’---那么,如果不是容器盛的水果,而水果掉在容器外面,怎么区分那些水果是不是容器里掉出来的呢?钱包里的硬币也是一样!
我们在我们的拉比在 b'raita 们所教导下学习: 如果有人在篮子不远处看见水果,或在钱包不远处发现硬币,那么那些东西就属于拣到的人。如果他在一个篮子中发现水果, 而发现篮子不远处也有相同的水果, 或发现有硬币在一个钱包中, 而在钱包不远处也有相同的硬币 ,那么他都必须发布招领通知!(因为地面上的东西明显来自篮子或钱包 , 它们和篮子或钱包一样是很容易辨认是谁的!)

也就是:现在拉比处理这个问题的方式是,根据掉在外面的物品和篮子里的物品是不是一样,至少是同一类!如果不是同一类,那就不是!

拉比们问:(引证另外的 b'raita) 如果一个人发现了一个没有识别标志的物件,而它的旁边则是一个有标记的物件!那么他一定要宣布启事?如果一个失主来拿走属于他的东西, 他因为那些有识别标志的物件所以它们是他的 ( 举例来说譬如有标志的钱包), 和另一类没有标志也可能被他拿走.(举例来说,硬币) [Rashi 叙述说发现者能保存那些没有标志的东西,只有在失主说那些东西不是他的情况下才可以!]。


gemara 以一些不同的方式和 b'raitot争论:

Rav Zevid 说: 没有什么冲突。

(1)首先, b'raita认为:发现者可以把那些没有标志的东西占为己有,例如一个木桶和亚麻!如果在木桶里没有亚麻,那在木桶外的亚麻可以被他占为己有!
(2)其次,他们说:如果涉及苹果和篮子,假如篮子掉在地上,苹果可能都掉出来!在这个情况下,掉落地上的水果很有可能都是来自篮子的!虽然水果本身没有可以识别的标志!)

争论是什么?针对木桶和亚麻,如果亚麻是从木桶里掉出来,那么不可能木桶里一点亚麻都不剩余,所以,如果里面没有亚麻,说明亚麻不是从木桶里掉出来的;而针对篮子里的苹果,假定篮子掉地上,苹果可能都掉出来!

Rav PAPA说: 两者的 (b'raitot 的观点)都可能适合篮子和水果的问题。例如, b'raita第二个观点,适合于那些在篮子里没有固定苹果的设备的情况下!而第一个观点,适合于那些在篮子里有固定苹果的设备的情况下!或者,如果你喜欢,你可能说b'raitot处理的2个想法是关于:虽然篮子里没有东西留下,但是依然不存在矛盾。第二个想法处理的是在篮子的口正对着掉落的水果(所以假定水果是从那里掉出来的,就应该还给失主),而第一个想法是处理的是篮子的口不对着水果(我们可以猜测水果不是从篮子里掉出来的)


或者,如果你喜欢,你可能说b'raitot处理的2个想法是关于:虽然篮子的口正对着货物,但是依然不存在矛盾。第一个想法是说,篮子有一个边(所以水果不可能从里面掉出来),而第二个想法是说篮子没有边,(所以水果说不定就是从篮子里掉出来的,而我们必须还给失主!)


关于我们的mishna所宣布的成堆的水果和成堆的硬币


我们能从数量的角度去推断那些东西是成为可识别的东西。[革马拉在23b已经由一个a b'raita证明了,现在革马拉寻求mishnaic的支持]


( gemara反驳道: 也许 mishna) 说的是一堆水果.( 之所以要招领是因为那堆水果摆放的位置形状致使它们成为一个可识别的失物!)


我们能从这里 (校订 mishna 的理解):位置形状可以推论为是一种识别标志。

[ Rav Zevid,引证 Rava的观点, 他已经在(23a)做了陈述并且成为 halakhah,但是它是一个有权威的陈述。Rabba和Rava的辩论一直都无法解决.]

( gemara 反驳说: 也许 mishna)说的几堆水果水果.(在那一情况下,水果的堆数才是可识别的标志, 而不是取决于位置)

[ 争议依然无法解决的。 mishna 的真实语言是 "堆" ,但是它没有清楚暗示是一堆,还是几堆]

(mishna 开始说明)三枚摞在一起的硬币。

R Yitzchak Migadala'a 说 " 是否说明硬币被安排成类似塔一样."

b'raita 也说: 如果你发现散落的钱币,它属于你。 如果它们 (硬币) 像塔状一样被放置,你一定要发布招领启事。这些是被安排类似塔一样: 三个硬币, 一个在另一个之上。

(gemara 现在表达出和b'raita不一致的想法): 这是自相矛盾的。 你如果发现一堆散落的硬币 [也就是, 它们之间不碰触彼此],它们属于你所有。 ( 这暗示)如果硬币靠着另一个硬币, 那你就必须发布招领启事。 然而,考虑一下吧,b'raita最后说的: 如果他们被安排成像塔一样,你就要发布招领启事, 这是否暗示着:如果它们靠着彼此,它们就属于你。(因为靠在一起和叠成塔一样是不一样的)

( gemara 解决了这个不一致 :)tanna( b'raita) 表示:‘散落’不包括那些叠成塔的情况。

R. Chanina 说:"我们难道没有学过吗: (mishna's 规定拾遗者要发布招领启事) 除了在三个不同价值的钱币的情况下,但是如果都是一个币值的钱币,那些钱就属于你了。

(gemara开始分析:)这是为什么? 如果 (硬币) 被安排和塔一样,( 那拣到的人应该发布招领启事)即使都是一个面值。而如果他们不被安排和塔一样 , 即使 ( 铸造成) 三个不同的面值,你也不应该宣布启事。

R. Yohanamn 说: "即使 ( 硬币是同样的) 面值,他 (拾遗者) 一定要宣布招领启事。

他 (拾遗者) 宣布什么? (也许是) 硬币的数目.[gemara假定这里是拾遗者宣布硬币的数目] 如果这样的话, 为什么说是三个硬币?为什么不是二!

Ravina 说: ( 那发现者)宣布 "硬币". [依照 R. Yohanan的看法, 不 需要像塔一样安排,拾遗者宣布 "硬币", 指示至少二个硬币被发现。他说遗失二个硬币的陈述不能说明问题!只要在至少三个硬币才可以作为可以识别的标志.]

R. Yirmia 问: " 假设硬币被放成一个三角形,一条线,一个环形, 或一个梯形?( 或像梯子一样, 每个硬币‘部份’地停留在另一个硬币上) 我们能解决掉这样的疑问 : "Rav Nachman 以RABBA BAR AVUHA的名义说: 任何的 (硬币的安排的样子) 如果你可以用一根木条插入它们并且全部把它们撑起来,你就应该发布招领启事。"




(因为整理关系,所以内容未完)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5-29 09: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才是塔木德的精髓,以前看过几本这方面的书,但讲的都是表面问题,我们需要学习的是本质,学会思考方式,否则只能是读死书,成个书呆子.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6-1 10: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错,辛苦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6-11-1 07: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犹太教经典都有哪些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7-1-16 07: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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