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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宗教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说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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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7 11: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仇昱

    宗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也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回顾历史,宗教巳经存在了十几万年之久。十几万年来,它一直是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其他各个方面。人类进人21世纪,宗教已经遍布世界每个角落,渗透到所有的民族、国家和地区当中,拥有占人口三分之二以上的信徒,虽历经磨难却始终没有衰亡的迹象。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漫长的历史,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宗教走向最终消亡也必然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

(一)

    宗教之所以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死嗌?娴幕肪持写嬖谧乓恢植灰匀说囊庵疚??频闹?淞α浚?渲屑劝?ㄉ衩啬?狻⒈浠?蕹5淖匀涣α浚?舶?ǜ鋈肆α克?薹?购獾纳缁崃α俊V灰?谙质瞪?钪校?糠肿匀涣α亢蜕缁崃α炕共荒馨凑杖嗣堑睦硐肽J接肴私岢珊侠淼墓叵担?诮叹陀写嬖诤头⒄沟钠趸??br>
    人类进人21世纪,科学技术的信息化、网络化、全球化,使人类对客观世界以及对自身的认识都将进一步深化。但科学的不断发展并不意味着宗教的最终消亡。当代社会,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带动了人类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但同时诸多困惑和新生问题也是层出不穷,贫富分化、环境污染、暴力犯罪、道德衰退以及丰富的物质生活与贫乏的精神生活之间的巨大反差,往往使人们把关注点转向宗教。事实上,只要人类的认识领域存在着未知,就为宗教的长期存在提供了客观条件。

    宗教所满足的是人的一种精神需要。人生在世,第一步必须取得物质生活条件,以求生存。但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后,则会油然而生对人生意义的追问,对人生价值的反思,这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由于世事纷繁复杂,并不是人人在任何时候都能在现实中满足自己的追求,所以,一些人在追寻生命意义时,除了向世内的事物求取外,就是向想象中的世外事物求取,这就是宗教信仰。宗教信仰的对象是超自然的客体,它所信奉真理的难以证伪和信仰对象的神秘性,使它较之其他意识形态更具有吸引力。宗教信仰所追求的人生最高境界虽然是虚幻的,却是理想的。人们笃信它并非出于理性的思考,而是出于情感的向往。它是人类试图通过绝对无限的信仰和崇拜,以便从根本上克服和超越自身有限性的一种精神生活方式。周恩来同志曾在《关于我国民族政策的几个问题》一文中指出:“只要人们还有一些不能从思想上解释和解决的问题,就难以避免会有宗教信仰现象。”人类的这种精神需求,决定了宗教必然带有“超阶级”、“超国家”、“超时代”的特征。

(二)

    “宗教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并不是说所有的宗教一旦产生,便都会永恒地存在,宗教同样存在“适者生存”的问题。在人类社会几千年的文明史中,曾经产生过无数个大大小小的宗教。伴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变革和进步,有的宗教曾经存在一时但却被时代无情淘汰或日渐式微,有的宗教不仅生存下来而且日益发展壮大,有的宗教甚至由地区宗教、民族宗教发展成为世界宗教。其根本原因,就是一些宗教适应了时代的发展不断变革,而另外一些宗教却死守教条,墨守成规,最终被时代潮流所淹没。宗教适应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变革,这是宗教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基督教是世界上分布最广、人数最多的第一大宗教。2000多年来,基督教经历了从犹太教内的小宗派,到罗马帝国的国教,到封建制度的强大支柱,再到适合于资本主义制度的新教的演变过程,今天已经作为西方文明的总代表走向世界并扎下根来。一向以最保守著称的天主教,在20世纪60年代也进行了一场从宗教礼仪到教会体制的大规模的改革,此后世界天主教呈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活跃局面。伊斯兰教的自我发展和自我更新更是在创新和变革的过程中完成的。伊斯兰教的有识之士把在遵守基本信仰前提下的革新视为正常的事情。特别是在近代以来,伊斯兰教的改革连续不断,出现了各种现代主义思潮,伊斯兰教逐步从一个民族宗教发展成为世界宗教。佛教传人中国以后,也极力使自己与中国传统宗教和强大的儒家文化相协调,与中国社会各阶层、各民族的变革相适应,最终成为中国最大的教派之一。综观各宗教的发展史,其实就是一部宗教随着社会发展不断变革,以适应新的历史条件而求得自己生存的历史。

    宗教是社会存在的反映,只不过这种反映是通过幻想和虚构的形式完成的。它把事物本身的力量,虚幻为非物质的外界力量,把人间的力量虚幻为非人间的力量,从而臆想出一种超自然力量支配现实生活。显然,宗教与科学存在着矛盾和冲突。但是,宗教与社会的适应性同样表现在宗教和科学的共存上。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它早于科学的产生。在中世纪以前,科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宗教,并伴随着宗教的发展而发展。中世纪以后,特别是从文艺复兴运动开始,宗教与科学的矛盾日益尖锐化和公开化,双方既有矛盾与斗争,也有和谐与统一,此时宗教与科学的相互渗透表现得异常突出。19世纪以后,科学的进步,使科学在与宗教神学的斗争中取得了基本胜利,神学开始在科学理性的怀囊中寻找自己新的支持点和突破口。早在19世纪末,罗马教皇就提出要用新的科学成果来论证神学理论,并竭力颂扬教会和科学的联盟。1936年,罗马教皇在梵蒂冈正式成立了“罗马教廷科学院”,并邀请了世界著名科学家普朗克和玻恩参加。1979年,罗马教皇约翰·保罗二世公开为伽利略平反,承认迫害伽利略是教会史上的污点,对其表示忏悔。甚至以前最为神学家反对的达尔文的进化论,现在也被一些神学家们解释成体现了上帝对世事的管理原则而予其以一席之地。ZI世纪的今天,科技革命、基因革命的发展及应用直逼宗教的核心教义,势必引起对于一些基本信念的争议,宗教将更加迫切地寻求与科学之间的对话和理解,宗教的发展也将更多地借助和依赖于科学的发展。一方面淙教将不断吸收科学的营养,力争用科学来支持和解释自己的主张;另一方面,宗教将直接运用科学成果,依靠电视、广播、因特网等大众传播媒介来传播自己的宗教观点和主张。宗教与科学的共存史,也是一部宗教不断调整自身以适应科学技术发展及社会变迁的历史。

(三)

    “宗教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的论断,进一步明确了政党与宗教的关系。政党是代表一定的阶级、阶层并为其利益而斗争的政治组织。作为阶级的一部分,任何政党都没有能力真正消灭宗教。长期以来,宗教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维系着对于生命和生存态度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一种特殊的观念解释模式。它也是一种对待现实生活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它为人类提供了一套系统的区别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思想认识、价值评价和行为规范。

    当代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是唯一的执政党,信仰无神论的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的指导思想和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面对作为有神论意识形态的宗教的长期存在,我们党必须尊重客观事实,用唯物主义态度对待宗教,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的力量去发展宗教。不能把宗教政策和宗教工作的基点放在短期消灭宗教上,要立足长远,抓住宗教与社会相适应的规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根本的一条就是要正确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江泽民同志在第十九次全国统战工作会上明确指出“相适应”包括两方面含义,第一条就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就是说,宗教信仰自由,是党和国家给予公民信教或不信教的权利;而爱国守法,则是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的基本义务要求。凡是中国人都应当爱国,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必须守法。爱国守法,不分宗教信仰,只要热爱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伟大祖国,遵守其法律,就具备了一个公民的基本条件。所以爱国守法,是我国各民族人民团结的政治基础,同样也是团结信教群众的政治基础。也就是说,只要信教群众坚持爱国守法,在政治立场上与社会主义社会保持一致,在活动上符合宪法、法律和政策的规范,他的宗教信仰就会受到尊重和法律保障。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最终目的就是要将其神学思想调整到与时代变迁、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层面上来。从宗教内在因素看,每种宗教都含有可变和不可变的两个相统一的组成部分。宗教意识形态的核心是不变部分,即宗教的基本信仰,比如佛教的“苦行”、“轮回”、“涅磐”,基督教的“原罪”。“天堂”、“地狱”,伊斯兰教的“六大信仰”、“五桩天命”等都属于基本信仰。而宗教神学思想的表现形式则是可变部分,它可以随着社会的变革,融会吸收新的成分而变化,如对人间和天国、今世和来世、此岸和彼岸、入世和出世等关系,不同时期、不同教派、不同神学家会作出不同解释。宗教团体作为社会实体,其组织形态、活动方式及对所处社会的态度等也都是可变部分。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就是要在尊重信教群众基本信仰的基础上,改革不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宗教制度和宗教教条,对神学思想作出顺应时代发展进步的解释和表达,利用宗教教义、宗教教规和宗教道德中的某些积极因素把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把意志和精力集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中,还要注意一些已经和民族习惯融合在一起的宗教戒律,如穆斯林不食猪肉,不食自死物,不食血以及不用棺木,实行土葬等等,也不能强行破除。

    “宗教可能比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这是一个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随着时代的发展,宗教还会不断以其崭新的面貌示于世人。面对宗教的长期存在,我们只能去认识它的规律,因势利导地运用规律,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挖掘和发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做贡献。

(作者单位:中央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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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8 13:5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随喜功德,扎西德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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