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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极经世书 -- 观物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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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2-7 13: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玄奇世界辑  宋 邵雍

河图天地全数第一

天数五,地数五,和而为十,数之全也。天以一而变四,地以一而变四。四者有体也,而其一者无体也,是谓有无之极也。

天之体数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

地之体数四而用者三,不用者一也。

是故无体之一以况自然也,不用之一以况道也,用之者三以况天地人也。易有真数,三而已。

参天者三三而九,两地者倍三而六。参天两地而倚数,非天地之正数也。倚者,拟也。拟天地正数而生也。易之大衍何?数也,圣人之倚数也。

天数二十有五,合之为五十,地数三十,合之为六十。故曰五位相得而各有合也。

五十者,蓍数也,六十者,卦数也,五者,蓍之小衍也,故五十为大衍也。八者,卦之小成,则六十四为大成也。

蓍德圆,以况天之数,故七七四十九也。

五十者,存一而言之也,卦德方,以况地之数也,故八八六十四也。

六十者,去四而言之也。蓍者,用数也。卦者,体数也。

用以体为基,故存一也。体以用为本,故去四也。圆者本一,方者本四,故蓍存一而卦去四也。蓍之用数七,并其馀分,亦存一之义也。

挂其一,亦去一之义也。蓍之用数挂一以象三,其馀四十八则一卦之策也。

四其十二为四十八也。十二去三而用九,四三十二,所去之策也,四九三十六,所用之策也,以当乾之三十六阳爻也。

十二去五而用七,四五二十,所去之策也,四七二十八,所用之策也,以当兑离之二十八阳爻也。

十二去六而用六,四六二十四,所去之策也,四六二十四,所用之策也,以当坤之二十四阴爻也。

十二去四而用八,四四十六,所去之策也,四八三十二,所用之策也,以当坎艮之二十四爻,并上卦之八阴,为三十二爻也。是故七九为阳,六八为阴也。

九者阳之极数,数极则反,故为变也。

震巽无策者,从当不用之数。天以刚为德,故柔者不见。地以柔为体,故刚者不生。是以震巽不用也。

乾用九,故其策九也。四之以应四时,一时九十日也。坤用六,故其策亦六也。

蓍数不以六而以七,何也?

并其馀分也。去其馀分则六,策数三十六也。是以五十者,六十四卦闰岁之策也,其用四十有九者,六十卦一岁之策也。

归奇卦一,犹一岁之闰也。卦直去四者何也?天变而地效之,是以蓍去一则卦去四也。

※奇数四,有一有二有三有四,策数四,有六有七有八有九,合而为八数,以应方数之八变也。

※归合卦之数有六:谓五与四四也,九与八八也。

五与四八也,九与四八也,五与八八也,九与四四也,以应圆数之六变也。

※奇数极於四,而五不用,策数极於九,而十不用,五则一也,十则二也,故去五十而用四十九也。

奇不用五,策不用十,有无之极也,以况自然之数也。

归奇合卦之数,得五与四四,则策数四九也,得九与八八,则策数四六也。得五与八八,得九与四八,则策数四七也。得九与四四,得五与四八,则策数四八也。为九者一,变以应乾也。为六者一,变以应坤也,为七者二,变以应兑与离也。为八者二,变以应艮与坎也,五与四四去挂一之数,则四三十二也。九与八八去挂一之数,则四六二十四也。

五与八八,九与四八,去挂一之数,则五四二十也,九与四四,五与四八,去挂一之数,则四四十六也,故去其三四五六之数,以成七八九六之策也,九进之为三十六,皆阳数也,故为阳中之阳,七进之为二十八,先阳後阴也,故为阳中之阴,六进之为二十四,皆阴数也,故为阴中之阴,八进之为三十二,先阴後阳也,故为阴中之阳。

※阳得阴而生,阴得阳而成,故蓍数四而九,卦数六而十也。

犹干支之相错,干以六终,而枝以五终也。

※蓍数全,故阳策三十六,与二十八合之,为六十四也,卦数去其四,故阴策二十四,与三十二合之,为五十六也。

※一时止於三月,一月止於三十日,皆去其辰数也,是以八八之卦六十四,而不变者八,可变者七八五十六,其义亦由此矣。

天有四时,一时四月,一月四十日,四四十六而各去其一,是以一时三月,一月三十日也。四时体数也,三月三十日用数也。

体虽具四,而其一常不用也,故用止於三而止於九也。体数常偶,故有四,有十二,用数常奇,故有三有九,大数不足而小数常盈者,何也?以其大者不可见,而小者可见也,故时止於四,月止於三,而日盈於十也。

是以人之肢体有四,而指有十也。天见乎南而潜乎北,极於六而馀於七,是以人知其前,昧其後,而略其左右也。

天体数四而用三,地体数四而用三。

天克地,地克天,而克者在地,犹昼之馀分在夜也。是以天三而地四,天有三辰,地有四行也。

然地之火且见且隐,其馀分之谓邪?天之变六,六其六得三十六,为乾一爻之策,积六爻之数,共得二百一十六。

地之体四,六其四得二十四,为坤一爻之策,积六爻之数,共得一百四十有四,积二篇之策,乃万有一千五百二十也。

语其体,则天分而为地,地分而为万物,而道不可分也。

其终则万物归地,地归天,天归道,是以君子贵道也。

三四十二也,二六亦十二也。二其十二,二十四也。三八亦二十四也。四六亦二十四也。三其十二,三十六也。四九亦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

四其十二,四十八也,三其十六亦四十八,六八亦四十八也。

五其十二,六十也。三其二十亦六十也。六其十亦六十也。皆自然之符也。

四九三十六也,六六亦三十六也。

阳六而又兼阴六之半,是以九也。故以二卦言之,阴阳各三也,以六爻言之,天地人各二也。

阴阳之中各有天地人,天地人之中各为阴阳,故参天两地而倚数也。

阳数一,衍之而十,十干之类也。

阴数二,衍之而十二,十二支十二月之类也。

十干天也,十二支地也,支干配天地之用也。

干者干之义,阳也。支者枝之义,阴也。

干十而枝十二,是阳数中有阴,阴数中有阳也。

一十百千万■为奇,天之数也。

十二百二十,千二百,万二千,■二万为偶,地之数也。

蓍四进之则百,卦四进之则百二十。百则十也,百二十则十二也。

五十分之则为十,若参天两之则为六,两地又两之则为四,此天地分太极之数也。

气者,神之宅也。体者,气之宅也。

气以六变,体以四分,体四而变六,兼神与气也,气变必六,故三百六十也。

天六地四。阴无一,阳无十。阳无十,故不足於後。

阴无一,故不足於首。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

参伍以变,错综其数,而天地之相 ,昼夜之相交也。

一者数之始,而非数也,故二二为四,三三为九,四四为十六,五五为二十五,六六为三十六,七七为四十九,皆用其变者也。

五五二十五,天数也。

六六三十六,乾之策数也。

七七四十九,大衍用数也。

八八六十四,卦数也。

九九八十一,元范之数也。

大衍之数,其算法之原乎。是以算数之起,不过乎方圆曲直也。乘数,生数也。除数,消数也。算法虽多,不出乎此矣。

阴几於道,故以况道也。

六变而成三十六矣,八变而成六十四矣,十二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六六而变之,八八六十四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八八而变之,七七四十九变而成三百八十四矣。

辰也,天壤也。辰数十二,日月交会谓之辰。

辰,天之体也。天之体,无物之气也。星为日馀,辰为月馀。

乾阳中阳,不可变,故一年只举十二月也。

震阴中阴,不可变,故一日之十二时不可见也。

兑阳阴,离阴中阳,皆可变,故日月之数可分也。

是以阴数以十二起,阳以三十起,而常存二六也。

举年见月,举月见日,举日见时,阳统阴也,是天四变含地四变,日之变含月与星辰之变也。

易之生数十二万九千六百,总为四千三百二十世,此消长之大数,衍三十年之辰数,即其数也。

岁三百六十日,得四千三百二十辰,以三十乘之,得其数矣。

凡甲子甲午为世首,此经世之数,如干日甲月子,星甲辰子。又云此经世日甲之数,月子星甲,辰子从之也。

本一气也,生则为阳,消则为阴。

故二者,一而已矣,四者二而已矣,六者三而已矣,八者四而已矣,是以言天不言地,言君不言臣,言父不言子,言夫不言妇也。

然天得地而万物生,君得臣而万化行,父得子夫得妇而家道成。

故有一则有二,有二则有四,有三则有六,有四则有八。

日月星辰共为天,水火土石共为地,耳目 口共为首,

随血骨肉共为身,贵乃五之数也。

易有三百八十四爻,真天文也。

先天象数第二

天地定位一节,明伏牺八卦也。

八卦者,明交相错,而成六十四卦也。

数往者顺,若顺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故云数往也。

夫易之数,由逆而成矣。

是故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二分为三十六,三十六分为六十四。

故曰分阴分阳,迭用刚柔,故易六位而成章也。

十分为百,百分为千,千分为万,犹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枝之有叶,愈大则愈少,愈细则愈繁。合之斯为一,衍之斯为万。

是故乾以分之,坤以翕之,震以长之,巽以消之。

长则分,分则消,消则翕也。

乾四分取一以与坤,坤四分取一以奉乾,乾坤合而生六子,三男皆阳也,三女皆阴也。

兑分一阳以与艮,坎分一阴奉离,震巽以二相易,合而言之,阴阳各半。是以水火相生而相克,然後既成万物也。

体者八变,用者六变。

是以八卦之象不易者四,反易者二,以六卦变而成八也。

重卦之象不易者八,反易者二十八,以三十六变而成六十四也。

故爻止於六,卦尽於八,策穷於三十六,而重卦即於六十四也。

卦成於八,重於六十四,爻成於六,策穷於三十六,而重於三百八十四也。天有二正,地有二正,而共用二变以成八卦也。天有四正,地有四正,而共用二十八变以成六十四卦也。

是以小成之卦,正者四,变者二,共六卦也。

大成之卦,正者八,变者二十八,共三十六卦也。

乾坤坎离为三十六卦之祖也,兑震巽艮为二十八卦之祖也。

卦之正变共三十六,而爻又有二百一十六,则用数之策也。

三十六去四则三十二也,又去四则二十八也,又去四则二十四也。故卦数三十二位。

去四而言之也,天数二十八位,去八而言之也。四者乾坤坎离也,八者并颐中孚大小过也,十二者兑震泰既济也。

阳四卦十二爻,八阳四阴,以三十六乘其阳,以二十四乘其阴,则三百八十四也。

卦之反对皆六阳六阴也。在易则六阳六阴也,十有二对也。

去四正者,八阳四阴,八阴四阳,各六对也。

十阳二阴,十阴二阳,各三对也。

一变而二,二变而四,三变而八卦成矣。四变而十六,五变而三十二,六变而六十四卦备矣。

复至乾,凡百有十二阳, 至坤凡百有十二阴。 至坤凡八十阳,复至乾凡八十阴,乾三十六,坤十二,离兑巽二十八,坎艮震二十,夫易根於乾坤而生於复 ,盖刚交柔而为复,柔交刚而为 ,自兹而无穷矣。

先天圆图卦数第三

气一而已,神亦一而已,有地然後有二,有二然後有昼夜,二三以变,错综而成,故易以二生,数以十二起。

而一非数也,非数而数以之成也。

地去一而起十二者,地火常潜也。

先天方图卦数第四

乾七子,兑六子,离五子,震四子,巽三子,坎二子,艮一子,坤全阴故无子。

乾七子,坤六子,兑五子,艮四子,离三子,坎二子,震一子,巽阴刚故无子。

乾坤七变,是以昼夜之极不过七分也。

艮兑六变,是以月止於六,共为十二也。

离坎五变,是以日止於五,共为十也。

震巽四变,是以体止於四,共为八也。

日有八位而用止於七,去乾而言之也。

月有八位而用止於六,去兑而言之也。

星有八位而用止於五,去离而言之也。

辰有八位而用止於四,去震而言之也。

日有八位而数止於七,去泰而言之也。

月自兑起者,月不能及日之数也。

故十二月常馀十二日也。

圆数有一,方数有二,奇偶之义也。

六即一也,十二即二也。

天圆而地方,圆者之数起一而积六,方者之数起一而积八,变之则起四而积十二也。

六者常以六变,八者常以八变,而十二者亦以八变,自然之道也。

八者天地之体也,六者天之用也,十二者地之用也。

天变方为圆,而常存其一。

地分一为四,而常执其方。

天变其体而不变其用也,地变其用而不变其体也。

六者并其一而为七,十二者并其四而为十六也。

阳主进,故天并其一而为七。阴主退,故地去其四而止於十二也。

是阳常存一而阴常晦一也,故天地之体止於八,而天之用极於七,地之用止於十二也。

圆者裁方以为用,故一变四,四去其一则三也,三变九,九去其三则六也。

方者展圆以为体,故一变三,并之四也,四变十二,并之十六也。

故用数成於三而极於六,体数成於四而极於十六也。

是以圆者径一而围三,起一而积六,方者分一而为四,分四而为十六,皆自然之道也。

圆者六变,六六而进之,故六十变而三百六十矣。

方者八变,故八八而六十四矣。

阳主进,是以进之为六十也。

圆者径一围三,重之则六也。方者径一围四,重之则八也。

裁方而为圆,天所以运行。分大而为小,地所以生化。故天用六变,地用四变也。

後天周易理数第六

坤统三女於西南,乾统三男於西北。

上经起於三,下经终於四,皆交泰之义也。

乾用九,坤用六,大衍用四十九,而潜龙勿用也。

大哉用乎,吾於此见圣人之心矣。

不知乾,无以知性命之理。

道生天,天生地,及其功成而身退,故子继父禅,是以乾退一位也。

初与上同,然上亢,不及初之进也。

二与五同,然二之阴中,不及五之阳中也。

三与四同,然三处下卦之上,不若四之近君也。

君子於易,玩象玩数玩辞玩意。

有意必有言,有言必有象,有象必有数。

象生则言彰,言彰则意显。象数则筌蹄也,言意则鱼兔也。得鱼兔而忘筌蹄,可也。舍筌蹄而求鱼兔,则未见其得也。

象起於形,数起於质,名起於言,意起於用,天下之数出於理。

违乎理,则入於数。世人以数而入於术,故不入於理也。

自然而然,不得而更者,内象内数也。 他皆外象外数也。

易有内象,理数是也。有外象,指定一物而不变者是也。

易有数象,七日八月三年十年之类是也。太极不动性也。

发则神,神则数,数则象,象则器,气则变,复归於神也。

阴事大半,盖阳一而阴二也。

观物外篇下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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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元经会大小运数第七

天自明夷以下,地自否以下,交数也。天地之交,十之三。

乾为一。

乾之五爻分而为大有,以当三百六十之数也。

乾之四爻分而为小畜,以当十二万九千六百之数也。

乾之三爻分而为履,以当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之数也。

乾之二爻分而为同人,以当一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之数也。

乾之初爻分而为 ,以当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 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之数也。

是谓分数也。分大为小,皆自上而下,故以阳数当之也。

一生二为 ,当十二之数也。

二生四为大壮,当四千三百二十之数也。

四生八为泰,当五■五千九百八十七万二千之数也。

八生十六为临,当九百四十兆三千六百九十九万六千九百一十五■二千万之数也。

十六生三十二为复,当二千六百五十二万八千八百七十垓三千六百六十四万八千八百京二千九百四十七万九千七百三十一兆二千万■之数也。

三十二生六十四为坤,当无极数也,是谓长数也。长小为大,皆自下而上,故以坤数当之。

天统乎体,故八变而终於十六。

地分乎用,故六变而终於十二。

天起於一,而终於七秭九千五百八十六万六千一百一十垓九千九百四十六万四千八京八千四百三十九万一千九百三十六兆。

地起於十二,而终於二百四垓六千九百八十万七千三百八十一京五千四百九十一万八千四百九十九兆七百二十万■也。

日一位,月一位,星一位,辰一位。

日有四位,月有四位,星有四位,辰有四位。

四四十有六位,尽此一变,而日月之数穷矣。

天有四变,地有四变,有长也,有消也,十有六变而天地之数穷矣。

日起於一,月起於二,星起於三,辰起於四。

衍而伸之,阳数常六,阴数常二,十有二变而大小之运穷矣。

三百六十,变为十二万九千六百。

十二万九千六百,变为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

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变为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

以三百六十为时,以十二万九千六百为日,以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为月,以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为年,则大小运之例立矣。

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分为十二,前六限为长,後六限为消,以当一年十二月之数,而进三百六十日矣。

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分为三十,以当一月三十日之数,随大运之消长,而进退六十日矣。

十二万九千六百分而为十二,以当一日十二时之数,而进退六日矣。

三百六十以当一时之数,随小运之进退,以当昼夜之时也。

十六变之数,去其交数,取其用数,得二万八千二百一十一兆九百九十万七千四百五十六■,分为十二,前六限为长,後六限为消,每限得十三■九千九百六十八万之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

每一百六十七■九千六百一十六万年,开一分,进六十日也。

六限开六分,进三百六十日也,其退亦若是矣。

十二万九千六百,去其三者,交数也。取其七者,用数也。

用数三而成於六,加馀分故有七也。

七之得九万七百二十年,得四万五千三百六十年,以进六日也。

日有昼夜,月有,以成十二日也。

每三千六百年进一日,凡四万三千二百年,进十有二日也。

馀二千一百六十年,以进馀分之六,和交数之二千一百六十年,共进十有二分,以为闰也。

故小运之变,凡六十日,而成三百六十有六日也。

阳数於三百六十上盈,阴数於三百六十上缩。

日以迟为进,月以疾为退。

日月一会而加半日减半日,是以为闰馀也。

日一大运而进六日,月一大运而退六日,是以为闰差也。

一岁之闰,六阴六阳。

三年三十六日,故三年一闰。

五年六十日,故五岁再闰。

日月之相食,数之交也。日望月则月食,月掩日则日食。

洛下闳改颛帝历为太初历,子云准太初而作太玄,凡八十一卦,九分共二卦,凡一五隔一四,细分之,则四分半当一卦气。

起於中心,故首中卦。太玄九日当两卦,馀一卦当四日半。

以会经运生物用数第八

体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於三百六十,何也?以乾坤坎离之不用也。

乾坤坎离之不用,所以成三百六十之用也。

故物变易,而四者不变也。夫唯不变,是以能变也。

用止於三百六十,而有三百六十六,何也?数之赢也。数之赢何?用也。

乾全用也。乾坤不用,坎离用半。

乾坤不用者何也?独阳不生孤阴不成也。

离坎用半何也?离东坎西,当阴阳之半,为春秋昼夜之门也。

或用乾,或用离坎,何也?主阳而言之,故用乾也。

主赢分而言之,则阳侵阴昼侵夜,故用坎离也。

乾主赢,故全用也。阴主虚,故坤全不用也。

阳侵阴,阴侵阳,故离坎用半也。

是以天之南全见,而北全不见,东西各半见也。

离坎阴阳之界也。离当寅,坎当申,而数常逾之者,盖阴阳之溢也。然用数不过乎寅,交数不过乎申。

乾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阴所克。

坤四十八而四分之,一分为所克之阳也。

故乾得三十六,而坤得十二也。阳主进,是以进之为三百六十日。

阴主消,是以十二月消十二日也。

顺数之,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

逆数之,震一,离兑二,乾三,巽四,坎艮五,坤六也。

一生六,六生十二,十二生十八,十八生二十四,二十四生三十,三十生三十六,衍而伸之,六十变而生三百六十也,此运行之数也。

四生十二,十二生二十,二十生二十八,二十八生三十六,此生物之数也。

乾之阳策三十六,兑离巽之阳策二十八,震坎艮之阳策二十,坤之阳策十二也。

体数之策三百八十四,去乾坤坎离之策,为用数三百六十。

体数之用二百七十,去乾与坎离之策,为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体数之用二百七十,其一百五十六为阳,一百十四为阴,去离之策,得一百五十二阳,一百一十二阴,为实用之数也。

盖阳去离而用乾,阴去坤而用坎也。

是以天之阳策一百十二,阴策八十,去其阴也。

地之阴策一百十二,阳策四十,去其南北之阳也。

极南大暑,极北大寒,物不能生,是以去之也。

其四十为天之馀分邪?阳侵阴,昼侵夜,是以在地也。

合之为一百五十二阳,一百十二阴也。

阳去乾之策,阴去坎之策,得一百四十四阳,一百八阴,为用数之用也。

阳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阴三十六,三之为一百八。

三阴三阳,阴阳各半也。阳有馀分之一,为三十六,合之为一百四十四阳,一百八阴也。

故体数之用二百七十,而实用二百六十四,用数之用二百五十二也。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乎三十六。

爻有三百八十四,而用止乎二百一十六。

六十四,分而二百五十六。是一卦去其初上之爻,亦二百五十六也。此生物之数也。

故坎离为生物之生,以离四阳,坎四阴,故生物者必四也。

阳一百十二,阴一百十二,去其坎离之爻,则二百一十六也,加艮坎位中四十阳爻,共为二百五十六也。

是以八卦用六爻,乾坤主之也。

六爻用四位,离坎主之也。

故天之昏晓不生物而日中生物,地之南北不生物而中央生物也。

体数何为者也?生物者也,用数何为者也?运行者也。运行者天也。生物者地也。天以独运,故以用数自相乘。

而以用数之用为生物之时也。

地偶而生,故以体数之用阳乘阴,为生物之数也。

天数三,故六之而又六之。

是以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

地数两,故十二而又十二之。

是以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也。

乾用九,故三其八为二十四,而九之亦二百一十六。两其八为十六,而九之亦百四十有四。

坤用六,故三其十二为三十六,而六之亦二百一十六。两其十二为二十四,而六之亦百四十有四也。

坤以十二之三,十六之四,六之一与半。为乾之馀分。

则乾得二百五十二,坤得一百八也。

天有五辰。日月星辰与天为五。地有五行。金木水火与土为五。

以运经世观物理数第九

卦有六十四,而用止於六十者。何也?

六十卦者,三百六十爻也。

故甲子止於六十也。

六甲而天道穷矣。是以策数应之,三十六与二十四合之。

则六十,三十二与二十八合之。亦六十也。

乾四十八,坤十二,震二十,巽四十,离兑三十二,艮坎二十八,合之为六十。

人为万物之灵,寄类於走,走,阴也。

故有百二十,有一日之物,有一月之物,有十岁之物,至於百千万皆有之。

天地一物也。亦有数焉。雀三年之物。马三十年之物。凡飞走之物皆可以数推。人百有二十年之物。

易之数穷天地终始,天地虽大,是亦形器,乃二物也。

三皇五帝三王五霸。

声音唱和万物通数第十

正音律数行至於七而止者。

以夏至之日出於寅,而入於戌。

亥子丑三时则日入於地,而目无所见。

此三数不行者,所以比於三时也。故生物之数亦然,非数之不行也。有数而不见也。

阴阳生而分二丁,二丁交而生四象,四象交而生八卦,八卦交而生万物。

故二丁生天地之类。四象定天地之体,四象生日月之类。八卦定日月之体,八卦生万物之类。

重卦定万物之体,类者生之序也。体者象之交也,推类者必本乎生,观体者必由乎象。

是故日月一类也,同出而异处也。异处而同象也。推此以往,物焉逃哉。

天有四时,地有四方,人有四肢,是以指节可以观天,掌纹可以察地。

人之四肢,各有脉也。一脉三部,一不三候,以应天数也。

天地并行则藏府配,四藏天也。四府地也。

万物各有太极两丁四象八卦之次。亦有古今之象,道与一,神之强名也。以神为神者,至言也。

阙疑第十一

乾四十八,兑三十,离二十四,震十,坤十二,艮二十,坎三十六,巽四十。

一役二以生三,三去其一则二也。三生九,九去其一则八也。去其三则六也。故一役三,三复役二也。三役九,九复役八与六也。是以二生四,八生十六,六生十二也。三并一则为四,九并三则为十二。十二又并四则为十六。故四以一为本,三为用。十二以三为本,九为用。十六以四为本十二为用。

圆者一变则生六,去一则五也。二变则生十二,去二则十也。三变则生十八,去三则十五也。四变则二十四,去四则二十也。五变则三十,去五则二十五也。六变则三十六,去六则三十也。是以存之则六六,去之则五五也。

五则四而存一也。四则三而存一也。二则一而存一也。

故一生二,去一则一也。二生三,去一则二也。三生四,去一则三也。四生五,去一则四也。

是故二以一为本。三以二为本。四以三为本。五以四为本。六以五为本。

方者一变而为四。四生八,并四而为十二。八生十二,并八而为二十。十二生十六,并十六而为二十八。十六生二十,并十六而为三十六也。

一生三,并而为四也。十二生二十,并而为三十二也。二十八生三十六,并而为六十四也。

天浑浑於上而不可测也。故观斗数以占天也。

斗之所建,天之所行也。◇建子,杓建寅,星以寅为昼也。斗有七星是以昼不过乎七分也。

一八为九,裁为七八,裁为六,十六裁为十二,二十四裁为十八,三十二裁为二十四,四十裁为三十二,四十八裁为三十六,五十六裁为四十二,六十四裁为四十八。

一分为四,八分为三十二,十六分为六十四,以至九十六分为三百八十四也。

心学第十二

太一数之始也。言发於真诚则心不劳而逸,人久而信之。作伪任数,一时虽可以欺人,持久必败。智数或能施於一朝,盖有时而穷。惟至诚与天地同久,为学养心。患在不由直道,天地之道直而已。当以直求之。若用智数由径以求之,是屈天地而徇人欲也。不亦难乎,天之孽十之一犹可违,人之孽十之九不可逭。管仲用智数,晚识物理,大抵才力过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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